Wednesday, September 2, 2009

韓國‧法院稱不保護不自愛女性‧韓淫魔姦64女子無罪

(韓國‧首爾)韓國一名41歲子在8個月內誘騙姦淫64名子,又威脅要公開她們的性愛錄影片段,證據確鑿,但竟然獲判無罪,當庭獲釋。

原因是,韓國司法制度只保護潔身自愛女性的貞操,對那些不自愛的,卻不保護,造成法律漏洞,讓犯事者能逍遙法外。

首爾鐘岩警署週一(8月31日)透露,這名41歲被告姓金,是個商人,自稱是旅居美國的韓僑,畢業於首爾一間名牌私立大學的英語系。他自今年1月7日開始,在網上結識20多歲的女子,近8個月誘騙了共64個女人上床,包括一名27歲姓李女子。

這些受害人在這名男子的淫威下,被迫就範,不敢報警,間接鼓勵他繼續犯案。直至警方從一個婚姻介紹網站收到情報,展開調查,最終將涉案男子捉拿歸案。

可是,經審訊後,法院認為那些女受害人不潔身自愛在先,於是按國家司法“僅保護自愛女性健全和純潔的貞操,但不保護不自愛女性貞操”的立場,判被告無罪。

1 comment:

  1. 这是什么烂审判?难道就说不洁身自爱的女生就该被强奸??
    有点匪夷所思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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