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, February 11, 2010

中國‧我無罪、我不服、我抗議、我上訴‧譚作人遞交上訴狀

(中國‧北京)因揭露四川豆腐渣工程而被當局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監5年的維權人士譚作人,週三(2月10日)向法院遞交上訴狀:“我無罪。我不服。我抗議。我上訴。”表明他對裁決的不滿及控訴。

譚作人透過代表律師浦志強向法院提交親筆上訴書,只有一頁紙,主要內容是他所寫的12字控訴,他不但在上訴書上親筆簽名,而且打了手指模。

精神平靜

浦志強稱,譚作人的心理和精神狀態都非常平靜,他沒有對一審被判囚5年感到十分激動。

他表示,雖然譚作人希望法治政府、法治社會早日實現,但在這個轉型時代,他揭發各種弊案,可能會觸到某些利益集團、個別領導人及既得利益群體的特殊利益,恐怕要為此付出“一些代價”。

法院週二(2月9日)的判詞沒觸及豆腐渣工程,主要針對譚作人曾經發表與“六四”事件相關言論,包括撰寫文章《1989:見證最後的美麗,一個目擊者的廣場日記》,以及在四川天府廣場倡導為川震災區義務獻血,紀念“六四”事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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