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新加坡)佛總主席廣聲法師說︰“要不要脫下袈裟,得由明義自己作出選擇。”
有公眾認為,明義既然被定罪了,就不應該再穿上袈裟,佛總主席廣聲法師週四(10月8日)早上受訪時說,出家是一個人的自由選擇,要不要穿袈裟也是自由選擇。
廣聲法師說,明義曾經轟轟烈烈,如今走到這個地步,佛總對此表示失望與惋惜,但認為明義是“因果自負”。
相信新加坡司法公正
他說︰“這是明義的個人所為,發生這樣的事大家都不好受,他自己都說要負這個因果。”
廣聲法師表示,佛總對新加坡司法有信心,相信司法公正。
他也相信,明義被判有罪不會動搖大眾對佛法的信心。
他說,學佛之人是依法不依人,佛法指導人生的方向,即使代表性的人出了事,也不會動搖大家對佛法的信心,因為一切因果自負。
明義被定罪,他還能繼續出任福海禪寺的住持嗎?福海禪寺職員說,這交由理事會作出決定。
該理事會最近才開過一次會,下一次會議是在明年1月。
另一方面,明義在2004年卸下佛總秘書長一職,過後不再擔任任何職務,直到2006年退出佛總會籍。
32歲借31萬給仁慈
法官也驚訝
明義是富僧,32歲就有31萬元借給仁慈,連法官都感到驚訝。
47歲的明義法師週三被判罪名成立,卓永昌法官是在發表長達58頁的判詞中,揭露明義年輕時就有這麼一筆錢能借給仁慈。
法官說,辯方曾提出,明義在1994年和2002年,分別借出31萬元和30萬元的現款給仁慈。兩筆款項都是在沒有擔保人、免利息和沒有附帶任何付款期限下借出的。
法官說,明義在1994年只是一名32歲的僧人,竟然會有31萬元的現款借給仁慈,令人感到震驚。
記得楊志恆信用卡賬
明義指忘記5萬借款很奇怪
法官質疑,明義可以記得楊志恆欠了多少的信用卡帳,為甚麼會忘記5萬元的借款?
法官指出,明義和楊志恆關係密切,卻沒有問楊志恆房屋貸款批了沒有,也沒有多問他買房子的細節。
可是,借出5萬元後的4個月,明義和楊志恆卻雙雙到墨爾本聯名買房子,並填了一張他們各擁有的產業房貸申請表格。在申請表格上,楊志恆並沒有注明他擁有房子,明義也沒有想起楊志恆借錢在香港買房子的事,這是很奇怪的。
另外,明義為楊志恆申請了不少信用卡附屬卡,而明義指他有記錄信用卡帳單以及楊志恆還了多少。法官認為,明義如果可以這樣做,他忘記5萬元借款的事情是很奇怪的。
法官:有錢享高級生活
無需過度重視明義貢獻
法官表示,無需過度重視明義對仁慈的貢獻。
法官在判詞中指出,控方提出證據,明義在澳州有產業、有馬、有豪華轎車還有俱樂部會員,這些消費都顯示,明義雖然為仁慈盡力,他的犧牲並不那麼大,因為他有剩餘的錢享受高素質生活。
法官說,在被安永會計所問及上述情況時,明義回復說他是“摩登和尚”,雖然這並不代表明義會犯法,不過他聲稱為仁慈犧牲一切的說法的可信度就大大減少了。
公眾失望
“應與佛教劃清界線”
明義法師被判有罪,公眾表示對他感到失望,甚至認為他應該脫下袈裟還俗。
明義事件引起廣大民眾的關注,他週三被判罪名成立後,受訪的公眾都表示對他的所作所為感到失望。
有公眾說,明義已經是帶罪之身,就不應該再穿上袈裟,甚至建議他還俗,與佛教劃清界線。
雖然公眾表示對明義感到失望,不過他們也表示,明義不該和仁慈劃上等號,明義犯錯是他個人的行為,仁慈還是需要很多公眾的支持。
此外,明義被判有罪,捐助仁慈醫院的私企商家紛紛表示惋惜,但會繼續支持仁慈和福海禪寺。
另一方面,居士林林長李木源則表示,明義要當“摩登和尚”,就該脫了袈裟,穿牛仔和T恤去做生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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