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September 7, 2009

蘇丹‧女記者穿褲“猥褻”案續審‧群眾抗議遭警驅散

(蘇丹‧喀士穆)蘇丹記者魯布娜被控在公開場合穿長褲涉“猥褻”罪名案,今日(週一,9月7日)將恢復審訊;若罪成,她將面臨40下鞭刑的處分。

此案上一次審訊於8月4日進行時,防暴警察動用催淚彈驅散數百名在法庭外抗議的群眾。

30多歲的魯布娜是一名寡婦,今年7月她跟12名女子穿長褲在喀士穆一家餐館內用餐,違反了蘇丹回教教條而遭警方逮捕。

週一的審訊預料將確定她是否擁有刑事豁免權。魯布娜為蘇丹某報章工作,也是聯合國在蘇丹維和任務新聞官。為了挑戰回教法律,她毅然辭去聯合國職務,放棄所享有的刑事豁免權,好讓法官能夠審理此案。

蘇丹先前已有10名女性因為相同罪名被鞭笞,魯布娜因此誓言要鬥爭到底。

她的案件受到國內外廣泛爭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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