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新加坡)40歲主婦與59歲阿叔為了搶停車位起風波,主婦被指揮雙拳,猛擊阿叔的頭部和臉。
阿叔說,當時他用雙手護住頭部,但主婦仍不罷休,繼續揮拳打他,他忍無可忍,也舉起左手打了她一巴掌。主婦被打倒摔跌在地,她站起身來,要追上阿叔,但阿叔已經跑回車上,開車離去。
主婦過後撥電報警,投訴遭人毆打。這起風波發生在義順環路第107座組屋附近的停車場。
根據法官發表的書面判詞,事件發生在去年9月4日傍晚7時10分,59歲的李金泉來到停車場,發現一個空的停車位,要倒退車子停泊。
當時在阿叔車旁開車的40歲家庭主婦鄭金萱卻快速向前行駛,與阿叔的車子緊緊相貼,不讓阿叔的車子轉進停車位。
阿叔向主婦揮手,要她把車子移開,但她不肯。阿叔下車到主婦的車旁,打開車門要她後退車子移開,兩人一言不合發生爭吵。
過後,阿叔大力關上主婦的車門,並走向自己的車子。主婦追上阿叔,對他瞪眼後,還揮拳襲擊阿叔。
兩人過後大打出手打架,警方介入調查後,將兩人控上法庭。
阿叔罰款100元
法官認為,阿叔是為了阻止主婦繼續打他,才還手打她一巴掌,因此輕判他罰款100元。
法官指出,阿叔被主婦連續揮拳攻擊,他的第一個反應並非反擊,而是舉雙手自衛。
不過,當他發現不能制止主婦的攻擊時,才掌摑主婦,使她住手。因此法官認為,雖然阿叔有份打架,但他在這起風波中是受害者,而主控官也同意法官所說,主婦是襲擊者。(人名譯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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