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June 28, 2009

印度政府考慮廢除反同性戀法

(中央社記者郭傳信新德里28日專電)印度是全球至今少數將同性戀視為不道德行為、並處以最高無期徒刑的國家,但新任內政部長齊丹巴蘭最近出人意料表示,政府將考慮廢除印度刑法中反同性戀行為的第377條款。

  非政府人權組織與支持同性戀社團,屢屢要求政府廢除的印度刑法第377條款,訂立於1860年,規定「凡是任何違反自然定律的性交行為」,均得處以最低10年、最高終身監禁的處分,並科以罰金。這項條款包括了同性戀行為。

  但支持同性戀的人認為,同性戀是兩相情願的隱私行為,是基本人權自由的一部分,不應被視為犯罪行為,因此要求廢除定義籠統不明的刑法第377條款。

  支持同性戀的人也指出,至今歷史已將近150年的第377條款,是在英國殖民時代訂立,如今立法的英國政府,也早在40年前就不再視同性戀為非法行為。

  印度歷來的內政部首長,都是堅決反對更動第377條款任何內容。但據內政部高層官員今天表示,新上任的內政部長齊丹巴蘭(P Chidambaram),最近與身邊部屬談話時,透露了贊成廢除第377條款的意思。

  據官員表示,司法部早已贊成對第377條款進行「檢討」,而衛生部也多次表示,開放同性戀合法化,可以協助因同性戀而感染愛滋病毒者勇於出面接受治療,有助防範愛滋病的蔓延。

  內政部官員同時透露,齊丹巴蘭最近曾邀請司法與衛生兩部會首長集會,商討廢除第377條款事宜。但官員未透露會議結果,僅表示內政部正在等待司法及衛生兩部會內部的最後決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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