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July 28, 2009

新加坡‧楊志恆:向曼陀羅貸款12萬‧“只有我和明義知道”

(新加坡)楊志恆今日(週二,7月28日)在庭上承認,他向曼陀羅佛教用品貸款5萬元(約馬幣12萬令吉)的事,除了他和明義知情,仁慈醫院沒有任何人知道。

他也在接受控方盤問時承認,雖然他欠了5萬元貸款,可是在欠債期間,卻還是照樣揮霍刷卡刷到爆。

周祥泰副檢察司指出,因為記錄上只注明是仁慈貸款給曼陀羅,而完全沒提到楊志恆向曼陀羅貸款的事,所以除了他和明義,沒有任何人知道這回事,而要是有人想知道,能問的也只有他們兩個。

楊志恆表示同意,但重申,他只是忘了記錄在曼陀羅的賬簿內,可他並沒有把那5萬元當禮物,而且一直沒有忘記那是貸款,一定得還。

控方對這點提出質疑,並指出,楊志恆在拿到那5萬元後,在拖欠期間卻照樣在各地奢侈消費,常常利用明義的附屬卡買名牌高檔貨,刷到卡爆,超出頂限。

對此,楊志恆表示,他有收入,又收到父母給他的生日紅包,因此雖然沒法一次還清,卻可以分階段還給明義。

“那你有沒有想到償還那5萬元呢?“楊志恆這麼答道︰“一開始就打算一次過還清。”

把錢帶回家收抽屜5天

主控官周祥泰高級副檢察司問︰“04年4月17日到5月22日,你身邊收著5萬元(約馬幣12萬令吉)?你把錢放在哪哩?”

“是的(我身邊有5萬元現款)。我把錢帶回我住的家。把錢收在一個抽屜裡。”

“當時你跟明義一起住的家,你們有討論這筆錢的事嗎?”

“沒有。不過,我在借錢後告訴師父,我會在週末回香港。”

主控官指楊志恆聲稱香港的屋子有問題急於要錢,因此要現金支票是在撒謊,因為他沒有立刻回香港,而是遲至一週才回香港。而且現金支票沒有收款人,要追查很難。

對此,楊志恆矢口否認。

聯名買閣樓主人房有spa

楊志恆口中的“公寓”,主人房卻設有更衣室和面向陽台的開放式spa。

控方在盤問楊志恆有關他與明義聯名買下的閣樓時,指出,他們買下的第二間房子,價錢比第一間貴,因此他們是在“提昇”,對此,楊志恆表示︰“這間比較小,是間小公寓”。

對此,周祥泰副檢察司引述楊志恆在07年3月間指示房產經紀銷售那間閣樓時打的廣告詞︰‧精美設計的整層閣樓。

‧寬大寬敞的客廳和飯廳,俯瞰戶外大陽台。
‧超大廚房,還有隔開的臨時飲間。
‧特大主人房附設更衣室以及面向陽台的開放式spa。
‧另2間房都有壁柜和開放式陽台。
‧私人電梯入口。
‧可從車房入電梯。
‧可停放3輛車還有足夠儲空間。
‧商店、餐館和公共交通,只需短程步行即可抵達。

以上種種對閣樓的描述,楊志恆都一一承認。

承認關係密切共車上庭

楊志恆承認跟明義的關係仍然密切,至今來回法庭都坐同一輛車。

主控官問他,願意放棄空少薪水和香港的安逸生活來新,是因為敬仰明義法師?

楊志恆回說,他尊敬明義法師,知道明義在香港和新加坡置業。他想為佛教做一些事,因此願意接受來新這個大轉

他也澄清,雖然幫忙安排明義的會議和接見訪客,但任何人要見明義還是可以直接找師父,無需通過他。

主控官接著問︰“你跟明義的關係密切是嗎?”

“是的。”

“直到週二關係還是密切?”

“是的。”

“你現在還住在福海禪寺,你們每天坐同一輛車來法庭同一輛車回去?這是你在新時一慣的做法?”

“是的。”

主控官以楊志恆的信用卡開支,進一步說明他與明義關係密切。楊志恆一一承認︰
‧與明義一起出國住宿酒店時同房。
‧與明義旅行時一起上高級餐廳進餐。
‧與明義在澳洲有聯名銀行戶頭(04年)、也聯名買賣過兩個房地產,以及各擁寶馬轎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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