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December 25, 2010

新加坡‧謀殺體障女童‧女傭才16歲逃死刑

(新加坡24日訊)被控謀殺12歲體障女童的女傭,原來只有16歲,而非24歲,她即使罪名成立,也會逃過死刑!

印尼女傭努哈雅蒂,身材嬌小,樣貌清秀,蓄短發。

護照“報大”8歲

她的護照上,注明出生日期是1986年8月22日。實際上,她出生於1994年8月22日,足足“報大”8歲。

警方經調查並確定她的真實年齡後,今天提呈修改控狀,將她的年齡改正為16歲。

在這起案件中,不幸墜樓身亡的是殘疾女童李意琳,生前就讀於亞洲婦女福利協會在楊厝港開辦的特殊教育中心。

女童身體瘦弱,行動困難,需要他人攙扶才能行走,日常需要他人特別照料。

控狀指女傭於今年11月24日清晨5時半到6時零7分之間,在後港51街第573座組屋,謀殺女童李意琳,造成她死亡,觸犯謀殺罪名。

根據法律,在謀殺罪名下被控者,一旦罪成,將被判處死刑。

但法律規定,18歲以下的被告可豁免死刑。

根據刑事訴訟法條文,任何人若觸犯死罪案件,若他犯案時年齡在18歲以下,可豁免死刑。因此,當他被法庭判罪名成立後,將一直被扣留,以等候總統定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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