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August 24, 2009

新加坡‧商人生意失敗妻子鬧離婚‧庭判每月2.4令吉贍養費

(新加坡)老商人變德士司機,妻子鬧離婚,結果法官宣判丈夫每月只需給妻子新幣1元(馬幣約2令吉40仙)的贍養費。

這對結婚28年的老夫老妻,育有一子一,去年5月妻子申請離婚獲準。此外,2人也要分“家”,老商人要求2人的組屋售出後,自己分得至少新幣30萬元(馬幣72萬令吉),但妻子卻只肯給他4萬5000元!

根據上載在網上的法庭文件,60歲的丈夫曾是商人,開的是名車如馬賽地、富豪等,但4年前生意倒閉後,他改行駕德士,收入大減,連供3房式組屋都有問題。

妻子年齡則不詳,2人結婚時,她是一名書記,月薪約1000元。

組屋轉售逾90萬

2人的婚後資產包括一間位於合樂路第94座的5房式組屋,妻子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,估計這間組屋的轉售價約45萬元。丈夫卻在提呈了附近紅山一帶的同類組屋轉售價記錄後,將組屋的屋價設在60萬8000元。

妻子聲稱,這單位是由她一人負責償還債務,丈夫並沒有貢獻,因此丈夫只能得自己估計的屋價的10%,即4萬5000元。

丈夫卻表示,他對家庭和組屋做出了金錢和非金錢方面的多項貢獻,如經濟支柱27歲的兒子出國深造、買車給妻子開等。

法官在聽取了雙方的陳詞後宣判丈夫每個月只需給妻子1元的贍養費,23歲的女兒則得到每月300元的生活費。

至於合樂路的政府組屋,官判丈夫可得售價的45%。妻子聞判後不服所判而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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