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廣州21日訊)中國廣東省為了遏止官員收紅包,在銀行設立帳號為“35581”(送我我不要)的廉政帳戶,讓幹部把無法拒收的紅包(現金)存放到帳戶內。
《南方都市報》報導,中共廣東省紀律檢查委員會等單位已在工商銀行設立廉政帳戶,以便有關人員在規定的時間(1個月內)上繳無法拒收的紅包。
廣東先前已規定,領導幹部和國家工作人員對以各種理由贈送的紅包,應堅決拒收,當場退回;至於因各種原因無法當場退回的,應在1個月內把全額上繳同級紀檢監察機關或存入廉政帳戶,並領取相關憑證。
對於不能全額上繳或存入廉政帳戶的,或在收送紅包一方接受調查後才上繳或存入廉政帳戶的,則按違紀論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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