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October 6, 2009

新加坡‧面對10控狀涉款302萬令吉‧明義失信案10月7日裁決

(新加坡)俗家姓名吳嘉興(音譯)的仁慈醫院前院監明義法師,失信、偽造付款單等罪名是否成立,會不會被判坐牢,週三(10月7日)下午自有分曉。

這個備受矚目的案件,預料會吸引許多人到初庭第19庭旁聽。

控方指明義(47歲)與非仁慈職員的前助手楊志恆(34歲)共謀,把仁慈的5萬元(12萬令吉)給了楊志恆,讓楊志恆的朋友用來裝修香港的房子。而為了掩蓋這件事,明義在單據上動手腳,當作把錢借給了售賣佛具的曼陀羅佛教文化中心。

與楊志恆判表罪成立

兩人否認所指,從今年4月2日起接受聯合審訊。審訊進入第9天時,明義和楊志恆雙雙被判表面罪名成立,他們都選擇答辯。審訊陸續審理,一直到今年8月3日結束,前後21天。

明義法師面對10項控狀,包括一項須坐牢的偽造文件欺騙、兩項失信、一項偽造付款單及6項觸犯慈善法令的控狀,涉及款額126萬元(302萬令吉)。

不過,控方以一項失信5萬元、一項偽造5萬元付款單及兩項向慈善總監提供不確實資料,觸犯慈善法令控狀進行審訊,餘項暫時擱下。

楊志恆面對兩項指他與明義法師串謀,偽造5萬元付款單及向慈善總監提供假資料控狀。明義法師和楊志恆面對的控狀中,以偽造付款單的刑罰最重,可被判坐牢長達7年,或罰款,或兩者兼施。

楊志恆在2007年6月底離開仁慈醫院,目前在香港慈明佛教中心任職,明義是這個中心的住持,還是他的僱主。

明義和楊志恆在供證時承認兩人關係密切,兩人的關係也是主控官盤問內容之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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