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July 5, 2009

新加坡‧停車場當陽台‧男女車內幽會遭投訴

(新加坡)一對中年男被指過去1個月,每天都在露天停車場搞車震,作風大膽,叫居民不消。

這起事件發生在舊機場路一帶、惹蘭都亞和惹蘭沙都的露天停車場。

住在舊機場路第93座組屋的居民張金閣(39歲,舊貨商)說,這對男女過去1個月來,每天晚上都開著車子到這輛停車場幽會,還肆無忌憚的在車內翻雲覆雨。

“他們倆各自駕著自己的汽車前來,然後就進入男方的車內。他們熱情的擁抱和接吻,過後還把身上的衣服脫個精光。他們在車內還進行一些非常猥褻的行為。”

居民報警卻捉不到人

張先生透露,他家中有望遠鏡,他通過望遠鏡把這對男女的大膽行徑看得一清二楚。他也曾次報警,可是,每次警察抵達之前,這對男女已經轉移陣地,所以,警方一直找不到他們。

週六(7月4日)凌晨3點多,張先生回家途中,再次看到這對男女在停車場幽會,立即通知記者下去採訪。

記者趕到現場後發現,那對男女雙雙在車後座親熱,可以看到兩個人的頭靠得很近,其中一人甚至雙腳朝天。

過了一陣,這名男子才穿上衣服、打開車門抽煙。

記者過後上前詢問他們在干甚麼,男子說,他們只是在車裡聊天。

針對有居民看到他們多次出現停車場內翻雲覆雨的事,男子否認,並說那是他們第一次到那裡。

根據雜項(公共秩序和騷擾)法令的第184章第27A節,裸露者若罪名成立,將可能被判罰款2000元,或監禁不超過3個月,或兩者兼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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