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July 18, 2009

新加坡‧買地蓋房、買車養馬、賭場提錢‧仁慈陷困‧明義國外揮霍

(新加坡)明義法師失信案爆出驚人內幕,控方指明義是雙面人,在仁慈財務陷入困境時在國外揮霍,買地蓋房子、買車養馬,還加入澳洲頂級高爾夫球鄉村俱樂部,甚至有賭場提錢的銀行記錄。

控方指出,明義一方面當眾哭訴仁慈是他的寶貝,自己傾盡全力想方設法四處為仁慈病患籌錢,另方面卻在仁慈陷入困境時在外國過著極奢華的生活

控方說︰“明義有意隱藏私底下的生活”,而這個生活和他呈現在公眾面前的形象不符。

明義法師和前助理楊志恆的失信案件今日(週五,7月17日)早上續審,明義繼續在證人欄面對嘉斯萬高級副檢察司的盤問。

澳賭場內提款

控方指出,仁慈在1994至1999年期間,財務極度困難。仁慈當時沒有足夠的資金運作,當時 明義身為仁慈醫院的院監,卻沒有拿錢幫仁慈,反而是在澳洲過著奢侈的生活,在當地買地蓋雙層私人住宅、買寶馬名車、成為馬主、還與曼陀羅的合伙人魏明成聯 名加入澳洲高級鄉村俱樂部,每年會費990澳元(約馬幣2833令吉)。

控方也舉證指明義與魏明成在澳洲擁有聯名戶頭,在2000年間,有人在短短1小時內分2次提出共1800澳元(5150令吉),提款地點就在澳洲一家賭場內,但明義否認提錢的人是他。

“世界了,有能力就花”
明義坦承生活奢侈

明義在庭上承認︰“我確實有過奢侈的生活,但我沒緊握著錢……”

控方庭上炮轟明義︰“你口口聲聲為仁慈、福海禪寺無私奉獻,但你的種種行徑,卻顯示你所說不實。其實,你是照顧自己比照顧別人多。”

“我不同意,我沒想到自己。而事實也說明一切,我照顧過的病人,可以證明。”

明義也承認,他度假時也去潛水,並說︰“世界變了,我有能力的話,就花。”

他說︰“我們不再生活在深山野嶺,我們生活在摩登的城市。我有缺點,但這不能否定我為仁慈和病人的付出與貢獻。”

“我確實有過奢侈的生活,但我沒緊握著錢,我生活很隨緣也很能適應,我也到過中國、台灣、泰國、斯里蘭卡等地偏遠的鄉村生活。”

“我必須照顧自己,可是,與此同時,我也在照顧病人。”

承認博士文憑造假

明義庭上承認,博士文憑是假的!

主控官庭上對明義的學歷開炮,問明義是否有醫護管理的大學學位,明義澄清說,他有的只是文憑沒有大學學位。

主控官又問他是否有爾蘭Mannin大學的博士學位。這時,明義承認他博士學位是假的,但他調,是後來才知道上當。

明義解釋,他當時人在威爾斯,想讀一個與哲學有關的大學課程,便報讀了Mannin大學的函授課程。

“我所知道的是,我當時只需要提交一份論文。過後負責人給我一張證書,上面寫著‘PhD´。我不知道那所大學不受承認,我是後來才知道根本沒這所大學,我上當了。”

連O水準文憑都沒有
前白粉仔當仁慈財政

連O水準文憑都沒有的前白粉仔,竟當仁慈的財政!

控方盤問明義法師,為何仁慈的前財政魏明成是個前嗜毒者,學歷也不高?

明義說,他是在1988或1989年,或更早時到戒毒所輔導時,認識正在戒毒的魏明成。89年魏明成出了戒毒所,成了他的弟子。

針對控方質疑魏明成的能力,明義表示,在他來說,魏明成改過自新又肯學,就應該給機會。何況,仁慈剛創辦時,支持者也不多。

明義不但讓魏明成當財政,還和他一起當曼陀羅的股東。

對明義的5項指責

指責1.沒賣資產救仁慈

控方說,仁慈財務陷困境時,雖擁有148萬元和138萬元的勿洛雅置業和Atria公寓,卻沒脫售救濟仁慈,或將賣屋的額外收入拿來幫仁慈。

明義說,他私底下一直都出錢幫助仁慈,而且他也在2002年賣了勿洛雅置業。

明義也說,他當時拖欠金融公司款項,負債累累,選擇不隨便脫售產業,是要先觀察房市。

●控方︰你在1993年9月賣了潮音精舍位於蒙巴登路的場地?售價多少?

○明義︰應該是300萬元吧…

●控方︰沒錯,是300萬元。你之後如何利用這筆錢?

○明義︰我買了潮音精舍在勿洛雅的場地。

●控方︰這棟兩層樓的建築屋是在你個人名下?

○明義︰是的。

●控方︰你花多少錢買?

○明義︰不記得了。

●控方︰是148萬元。1994年,你四處為仁慈籌錢,你把仁慈當成是你的寶貝,但卻沒有把售賣蒙巴登路場地的額外收益拿來救仁慈?

○明義︰是的,這筆錢是屬於潮音精舍的,那裡的信徒在商量後決定把蒙巴登路的場地賣掉,然後另找地方繼續活動。

指責2.花百萬蓋豪華私宅

控方舉證說,明義在1998年7月與曼陀羅合伙人魏明成花了8萬7000澳元(約10萬1000新元),聯名買下一塊位於西澳Ellenbrook地區的地皮。

明義和魏明成於同年9月聘請當地的建築裝修公司,蓋了一棟至少2層樓的私宅,花費29萬9805澳元(近35萬新元),加上買地錢,共花超過45萬新元(約馬幣110萬令吉)。

指責3.不肯定有買名車

控方指明義在1998年平安夜,於澳洲花了16萬3469澳元(近19萬新元)買寶馬540Executive系列的轎車。

控方提出這點時,明義顯得很驚訝,表示對這件事完全沒印象。

“我從來沒在柏斯(西澳)長住過。我只是去過那裡3、4次…(指著控方提呈的買車記錄)這個記錄顯示我有買寶馬,但我完全沒有印象,我需要向魏明成瞭解情況。”

指責4.承認在澳洲養馬

控方證明,明義曾每月花2280澳元在澳洲養馬,當馬主。

明義以淡定的語氣承認,他確曾在1998年間在澳洲買了匹名叫“委內瑞拉”的馬,本來是買來當表演用的,後來卻給照顧馬的人拿去當賽馬,他就把它賣掉了。

明義說他忘了花多少錢買馬,但每月用在訓練、照顧等的費用是2280澳元。

指責5.承認是高球俱樂部會員

明義與魏明成在1998年7月31日,聯名加入澳洲頂極高球鄉村俱樂部,入會費2萬7000澳元。

控方問︰“這個俱樂部是澳洲最頂極的高球鄉村俱樂部?”

明義承認他是俱樂會員,但不知它是澳洲頂極鄉村俱樂部。

資料顯示,他們加入鄉村俱樂部,成為國際會員時,正是仁慈面對困境的時候。

除了年費990澳元外,每人每年得各要繳額外410澳元的飲食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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