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新加坡)三井石油(亞洲)公司副總裁高橋政次,51歲)因指示下屬做假賬,掩飾公司交易虧損8100萬美元(約馬幣2億8千萬令吉),被法庭判坐牢36個月。
被告共面對20項控狀,指他在2006年4月4日至11月1日之間指示下屬,以欺騙的手法,篡改公司輕石油(又稱石腦油)每日交易的虧損賬目,因而抵觸刑事法典第477A節。觸犯該節條文,可被判坐牢長達7年或兼罰款,或兩者兼施。
但控方僅提控4項控狀,其餘的讓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。被告認罪後,法官雷內伯判每項控狀坐牢9個月,4項控狀的刑期分開執行,共坐牢36個月。
被告認為刑罰太重,表示要上訴。法官准他照舊以25萬元保釋,護照扣押,等待高庭的上訴聆訊。通常,在外候審的被告,認罪後要求保釋,保金必須增加,但這回控方並沒有提出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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