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July 27, 2009

新加坡‧以為楊志恆掏腰包為仁慈補洞‧明義帶12萬赴港還錢

(新加坡)以為楊志恆自己掏腰包為仁慈補洞,明義帶著新幣5萬元(約馬幣12萬令吉)現金飛香港還他,楊志恆還將4萬9000元入銀行戶頭!

明義失信案今日(週一,7月27日)早上續審,他的前私人助理楊志恆第3次上庭供證,由代表律師吳立志律師引導供證。

楊志恆說,他和明義經常都會在香港見面商討工作事宜。07年11月中他們會面時,明義把5萬元交給他,因為楊志恆之前為了填補那“不見了的5萬元”而先拿出5萬元,明義曾表示,之後會想辦法找錢還他。

楊志恆說︰“當時沒有跟法師說,那5萬元其實就是04年我向曼陀羅借的錢。如果他知道,他就不會把5萬元還給我。”

楊志恆:把錢存入個人戶頭

楊志恆透露,他明知不該收下這筆錢,卻還是照拿,過後還將這筆錢存入香港的銀行個人戶頭裡。

他說,他遲至去年1月尾才越洋致電向明義坦白,那“不見了的5萬元”其實就是他在04年向曼陀羅借的,但當時他卻忘了記錄在賬目內。

他表示,明義知後非常生氣,通過電話和在之後兩人於香港見面時,2次痛罵他,而且沒有馬上答應幫他圓謊,也沒有多加理睬他。

吳律師問楊志恆,主控官上週盤問明義時,指楊志恆和明義的關係既然那麼密切,明義又答應幫楊志恆隱瞞5萬元失信的真相,楊志恆因此會在供證時幫助明義,2人的證詞會符吻合。

明義當時的回答是,他不知道也沒有資格回答,這個問題得問楊志恆。

楊志恆週一早上被問及時說︰“我都自身難保了,我已經34歲的人了,跟父母的關係很好。我現在陷入這個麻煩的局面,根本沒有資格幫人。我只想把真相說出來。”

他在庭上供稱,他在接受商業事務局的調查時,曾告訴調查官員,他忘記把向曼陀羅的貸款記錄在賬目內,那完全是他的過失,他無意騙任何人的錢。

他說,如果他真的有心要騙仁慈的錢,他其實有很多機會。

常用明義附屬卡為明義付賬

楊志恆也在庭上表示,經常使用明義的附屬卡為明義支付醫藥費及酒店住宿費。

他指出,從01年9月18日他開始當明義助理起,到04年10月他取得就業准證期間,他因為申請不到就業准證,因此無法申請信用卡,所以只好使用明義的附屬卡。

他通過信用卡的開支項目說明,並非所有的花費都是他的個人開支,比如,他就經常用明義的附屬卡,為明義求醫或出國時支付醫藥費和酒店住宿及旅費,此外,他也為福海禪寺或仁慈的職員買禮物或一起用餐時付賬。而有時,他還替自己的香港朋友買東西,事後再向他們取回所花費用。

聯名在澳買屋為符合條例

楊志恆在提到他與明義法師聯名在澳洲買產業的事時,表示那是因為他是澳洲人,而明義為了符合當地的置業條例,才以他身為澳洲人的名義聯名,因此實際上他是有名無實的業主。

他表示,雖然他名義上幫明義買下有關產業,但他根本不認為自己是屋主。

楊志恆也聲稱,當初他要求仁慈財務部職員準備貸款給曼陀羅的借據及現款支票時,完全沒有造假的用心。而儘管他那時沒有定系償還期限,不過,他仍然有償還的打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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